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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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沥合剂

日期:2018-12-07 00:08:08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7677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剂型:合剂
  • 规格:每瓶装15ml;20ml;30ml;100ml
  • 生产地址:杭州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6-01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4508000275;86904508000244;86904508000367;86904508000374
  • 药品本位码备注:86904508000275[每瓶装100ml];86904508000244[每瓶装30ml];86904508000367[每瓶装20ml];86904508000374[每瓶装15ml]

相关疾病

痰热咳嗽,上呼吸道感染,夏季感冒风热,痰热咳嗽

适应症

清热化痰,止咳平喘。用于痰热咳嗽,咽痛,痰黄粘稠,口舌干燥,气促胸闷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禁忌

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、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-

类型

OTC乙类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18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药物相互作用

1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毒理

含多种氨基酸及无机元素,具有祛痰、镇咳、平喘、解热、抗炎的作用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贮藏

密闭保存。

用法用量

口服,一次15~30毫升,一日2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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